首页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六章 附 则第五十二条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按照本办法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