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