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进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注册的活动。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