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申请人需要变更注册证书或者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变更注册申请书; (二)产品配方变更论证报告; (三)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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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