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章 申请与注册

第二十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产品配方科学、安全,现场核查报告结论、检验报告结论为符合注册要求的,审评机构应当作出建议准予注册的审评结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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