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九条第九条海关报关和纳税手续,由代理人或由代理人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专业报关单位(凭代理人的委托书)按规定办理,不得交由委托人或其他第三方代办。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