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合同、有关单证的以下项目(栏目),均必须为代理人: (一)进出口合同:对外签约人; (二)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商或出口商; (三)进口证明或登记表:对外签订合同单位; (四)海关报关单:经营单位; (五)结汇、购付汇及核销单证:进口单位或出口单位。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合同、有关单证的以下项目(栏目),均必须为代理人: (一)进出口合同:对外签约人; (二)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商或出口商; (三)进口证明或登记表:对外签订合同单位; (四)海关报关单:经营单位; (五)结汇、购付汇及核销单证:进口单位或出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