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其职责。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合同、有关单证的以下项目(栏目),均必须为代理人: (一)进出口合同:对外签约人; (二)进出口许可证:进口商或出口商; (三)进口证明或登记表:对外签订合同单位; (四)海关报关单:经营单位; (五)结汇、购付汇及核销单证:进口单位或出口单位。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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