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2号)、《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2号)、《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