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04年2月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2007年1月3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公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