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使用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开展追溯数据校验和采集,按规定提供药品追溯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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