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药品经营许可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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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