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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