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