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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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