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伤认定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