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伤认定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