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伤认定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