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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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