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一节 基本规定第八条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予以公示。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