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二十条

案件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制作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行政处罚意见及依据、裁量基准的运用及理由等。 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有关情况。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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