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四章 附则第七十一条商业银行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应当在2019年6月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80%。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