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重要币种是指以该货币计价的负债占商业银行负债总额5%以上的货币。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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