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本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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