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第四十条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流动性负债余额 流动性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25%。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