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2年11月14日公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