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章 备用金第三十条备用金不足以补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