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备用金

第二十六条

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按照规定将备用金存入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中该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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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