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凡违反本规定被注销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3年内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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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