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责令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入围结果或者成交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