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海关总署负责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查封、扣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查封、扣押的实施。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