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安全防护设施及管理
第三十三条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建设高速铁路客运站和直接为其运营服务的段、厂、调度指挥中心、到发中转货场、仓库时,确保相关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安全防护设施及管理
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建设高速铁路客运站和直接为其运营服务的段、厂、调度指挥中心、到发中转货场、仓库时,确保相关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