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第二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速铁路邻近区域内施工、建造构筑物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保证高速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