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以下称高速铁路)。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