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第十一条国家铁路局应当联合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应当联合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推动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问题督办机制,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