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线路安全防护第十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推动协调相关部门、高速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构建高速铁路综合治理体系,健全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落实高速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