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和认定
第九条
入网认定证书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有效期为3年。入网认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和转让。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获得入网认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
- 制定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申请和认定
入网认定证书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有效期为3年。入网认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和转让。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获得入网认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