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严重违反本办法的生产企业记入违规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