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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