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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