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