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一)产品主成分指标改变的; (二)产品名称改变的。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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