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采购、验收与贮存第七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由其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一采购医疗器械,其他部门或者人员不得自行采购。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