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检验结论,及时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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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