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
责任部门应当制定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方案,明确档案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采用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的,业务系统应当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材料。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管理要求
责任部门应当制定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方案,明确档案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采用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的,业务系统应当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