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和档案馆应当配合。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