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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