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第八条

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进行的。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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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