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由法制工作部门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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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