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由法制工作部门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