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听证举行第二十九条听证主持人根据下列情形,决定延期举行听证: (一)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到场的; (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三)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