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听证举行
第二十七条
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宣布暂停听证,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处理。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听证举行
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名单,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宣布暂停听证,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