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第十七条听证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听证的,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经听证主持人确认。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