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二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第十三条听证参加人是指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