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开发建设

第八条

特殊和稀缺煤类优先采用露天开采。矿区均衡生产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矿区规范规定的1.2倍。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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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